《柳州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规定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。该《规定》为“小切口”立法,将切入点聚焦在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链条中的停放、充电两个重点环节,重点就停放充电场所及设施建设、规范管理、充电费用等作出规定。同时根据上位法有关规定,结合柳州市实际,对电动车“进楼入户”“人车同屋”“飞线充电”等违规停放、充电的突出问题,补充细化了“携带电动车或者电动车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”等禁止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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